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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教育】闽清县人民政府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签订闽清职专第二轮委托管理协议

来源: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浏览次数:3071日期:2024-11-15 09:59:37[ 打印此文章 ]

11月11日上午,闽清县人民政府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正式签署闽清职专第二轮委托管理协议,将闽清职专继续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管理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

闽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秀宜,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艳红,代表地、校双方签约,闽清县人民政府县长赵春荣,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陈宜大,党委副书记、院长陈锦辉见证签约。

根据协议,委托管理期间,闽清职专等同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二级行政学院管理,不断提升战略伙伴关系,若条件许可可以设立“大专部”,以适应未来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将专业性引领闽清职专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完成闽清县委、县政府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充分发挥在人才、科研、课程开发和创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结合闽清职专的实际需求,秉持优质资源共享原则,重点在学校管理、教研指导、教师培训等领域提供指导,进一步提升闽清职专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增强闽清职专核心办学能力、发展力和竞争力,培养出更多、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文字:涂晓清

编辑:池   政

复审:黄祎寿

终审:黄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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